遴选公告
江安县总医院因工作需要,现对社会代理机构进行遴选,兹邀请符合本次遴选要求的社会代理机构参加。
一、社会代理机构参加本次遴选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遴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其他特殊资格要求:
⑴.社会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注册(备案)入代理机构名录库,【提供相关网站查询结果或网页截图】;
⑵.注册所在地不在宜宾市行政区域的企业应在宜宾市行政区域内设立分支机构并进行工商注册登记(工商注册登记需为半年以上),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提供办公场地租用或购买合同复印件)。
第1包:货物和服务招标采购代理机构
资格要求需具有:在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成功注册(备案),提供相关网站查询结果或网页截图。
第2包:工程招标采购代理机构
资格要求需具有:在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成功注册(备案),提供相关网站查询结果或网页截图。。
二、禁止参加本次遴选的社会代理机构
1. 社会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在遴选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社会代理机构报名参加本次遴选活动。
三、遴选文件获取:
1、遴选文件自2022年12月27日至2022年12月30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江安县总医院4楼后勤管理中心现场获取(遴选资格不能转让)。
2、经办人员报名时需现场提交以下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原件(需注明参加遴选项目包号)、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社会代理机构鲜章。
四、本次遴选在江安融媒体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联系方式
遴选 人:江安县总医院
地 址:江安县总医院4楼后勤管理中心
联系 人:张老师
联系方式: 2633575